摩洛哥商标注册
注册费用:6200人民币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受通时间:4周内
注册时间:3-6个月
申请材料: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概要
摩洛哥王国分为法(国)属区,西(班牙)属区及丹吉尔(国际区)三个部分,虽然摩洛哥于1956年取得独立,但在2004年12月18日前上述三个地区仍各自执行自己的商标法律,商标申请需向各地区商标局分别递交。但是在2004年12月18日开始实施的新工业产权法把所有地区的商标法统一起来,所以申请人不再需要向各地区商标局提交申请,而是统一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摩洛哥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摩洛哥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二、审查
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官方将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要求限期补正或驳回。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应官方意见,否则商标被视为撤销。顺利通过审查阶段后,商标将被公告在官方商标公报上。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在2个月的公告期内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如果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商标将被予以注册。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申请日期起10年,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对注册商标连续5年不使用将有可能导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