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和《关于开展续期工作的通知》(京建科教[2007]362号)的精神,现将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期范围
2010年经市建委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二、续期所需资料
1、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附件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申请表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续期工作办理日期
2013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四、费用:350元
详情网站:www.jiton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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