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用范围:有害固体废弃物的焚烧处理。
1、医院手术脏器切除物、医用辅料、一次性注射器等其它医疗废弃物处理。
2、动物尸体和病理标本,以及其它实验有害废弃物。
3、工矿企业废弃的可焚烧原辅材料及下脚料等。
4、宾馆、港口、码头、城镇、集市中可焚烧部分固体废弃物处理。
二、装置特点:本产品高效、节能、彻底消除环境污染。
1、本装置为敞开式,常压高温焚烧,通过炉口可观察焚烧情况,安全可靠,燃料为轻柴油。
2、固体废弃物在炉内脱,碳化的同时所产生的恶臭及有害气体,经炉膛内特殊迷宫式导流结构,二级焚烧,焚烧温度900OC—1100OC,再行高温处理,灭菌、并分解为无害气体排放。烟气排放符合《GB19218-2003医疗废弃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排放标准。
3、本装置电气采用控制自动系统。温度设定,自动温控,数码显示。
4、本机中科学的迷宫式导流结构,使带菌、带毒有害气体处理更彻底,并大大节约了能源,目前在国内为领先产品。
三、型号规格:型号处理量(Kg/h)耗油量(Kg/h)耗电量(W/h)重量(T)FSL—A110—60≤8≤2002.2FSL—A210—80≤10≤3003FSL—A310—100≤13≤5004
四、医疗废弃物焚烧炉排放标准:GB/T18773—2002医疗废弃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GB19218—2003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弃物焚烧控制标准GB/T10192—2000小型焚烧技术条件HJ/T1291/2003《医疗废物焚烧炉环境保护技术标准(试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